常州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虚开案
2026.07.13案件基本信息
根据《税务处理决定书》(常税稽处〔2026〕71号),常州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20****9426*****)成立于2014年4月17日,法定代表人为陈某,注册资本100万元,注册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,经营范围包括车辆配件的制造、加工及销售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。
违法事实
2018年6月至2019年8月生产经营期间,该公司收受了常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(常州市某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)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,合计金额1,836,185.12元,合计税额272,141.88元,价税合计2,108,327元。
关键证据与认定
税务机关通过以下方式查实违法事实:
1. 资金回流核查:通过对发票、资金流等情况的检查取证分析,发现上述23份发票均有资金回流情况,合计回流1,495,241元至该公司相关人员的个人卡;
2. 进项税额抵扣:上述23份发票进项税额272,141.88元已在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;
3. 出口退税影响:因该公司为出口退税企业,导致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计多取得出口退税168,418.04元;
4. 企业注销失联: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6日注销,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,税务机关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处理决定书。
处理决定
税务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:
| 项目 | 金额 |
追回多退的增值税(出口退税) | 168,418.04元 |
追缴少缴增值税(进项转出) | 103,723.84元 |
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| 19,049.93元 |
追缴教育费附加 | 8,164.26元 |
追缴地方教育附加 | 5,442.85元 |
追缴2018年企业所得税 | 299,240.27元 |
追缴2019年企业所得税 | 35,399.88元 |
合计 | 639,439.07元 |
此外,对追缴的增值税103,723.84元、城市维护建设税19,049.93元、企业所得税334,640.15元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企业所得税计算依据
税务机关依法对虚开发票金额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:
2018年度:
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:1,114,592.22元
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:1,264,581.43元
应补缴企业所得税:299,240.27元
2019年度:
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:721,592.90元
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:799,678.96元
应补缴企业所得税:35,399.88元
企业现状
企查查信息显示,常州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6日注销,目前处于注销状态。该公司曾为A级纳税人(2019年),但最终因虚开发票行为被查处。
-
本地律师
深耕常州法律服务,实战经验足
-
本地政策
熟稔本地税务规则,应对更精准
-
本地案例
海量本地实战案例,胜诉更可靠
